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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2022年04月20日 17:05  点击:[]

1.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6.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10.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11.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12.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13.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14.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15.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1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17.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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