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加强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纪律规矩,节日期间,严禁违规使用公款(以下均含科研经费)购买、赠送节日礼物;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包括下属、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含电子红包)、请吃;严禁以任何名义使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私房菜”等场所;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旅游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反交通法规驾车出行;严禁未经报批擅自离开工作地;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守政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管理,把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好表率,又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教职员工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倡导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三、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新表现,加强节日期间落实作风和纪律建设要求的监督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节假日期间的顶风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到早警戒、早提醒、严管理、强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发现的问题敢于亮剑,严肃追责问责,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报告并根据指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
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如实汇总、统计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情况,分别于2021年5月6日12:00以前报送五一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12:00以前报送端午期间作风建设情况。
联系人:李科;联系电话:13638398506;邮箱:jiwei@ctbu.edu.cn。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五一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2.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端午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五一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端午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