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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2021年04月01日 17:30 纪检监察室 点击:[]

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2021年清明节临近,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营造崇廉尚俭、文明祭扫的氛围,现将我校清明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作风建设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发生。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向党员干部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纪律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风清气正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宴请、组织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严禁酒驾醉驾;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和各党总支要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受理处置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各二级纪委、党总支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并根据指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

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于20214612:00以前报送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

联系人:李科;联系电话:13638398506

邮箱:jiwei@ctbu.edu.cn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41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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