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纪委、学院纪委(纪检委员):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和学校党政办公室《关于加强2020年暑期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2020年暑期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形势,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思想认识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国内部分地区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较大压力。暑假期间,师生流动性增加,将给学校疫情防控带来新的不确定性。机关纪委、学院纪委(纪检委员)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监督责任,紧盯各二级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推动各级党组织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全校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二、加强对全校各单位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上级部门有关师生员工离校、暑期出行、返校等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
1.加强各二级单位落实教职工外出管理、学生离校管理,向师生员工(含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告知暑期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情况的监督。
2.加强各二级单位落实暑期师生健康管理,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
3.加强学生活动管理情况的监督。
(二)加强对校园封闭管理、做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监督
1.加强学校各类教学、实训场地管理情况的监督。
2.加强离校学生离校期间管理、留校学生管理情况的监督。
3.加强师生员工进入校园证件检查、体温检测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的监督。
4.加强学生公寓封闭式管理情况的监督。
5.加强校园食品卫生管理、生活服务人员活动轨迹管理、留校学生后勤保障情况的监督。
6.加强各二级单位落实非学校人员进校报备和管理情况的监督。
7.加强学校各级领导带班、值班,以及保卫、医务、清洁人员暑期值班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对暑期工作安排、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情况的监督
1.加强对各二级单位暑期工作布置会议、暑期疫情防控、党风廉政、安全稳定、学生就业、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等暑期工作安排及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情况的监督。
2.加强对暑假结束时师生返校时身体健康状况排查、行程报备、疫情防控监管等情况的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务必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带头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守工作纪律,规范言行举止,指导督促各二级单位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要求合理安排、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及其他各项工作。
(三)要保持信息畅通,密切关注社会、学校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工作预案迅速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迅速上报。
特此通知。
纪检监察室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