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授权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录取工作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社会高度关注。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保证复试和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进一步加强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逐级责任制,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研究生院要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培养单位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2.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要加强风险研判,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和管理漏洞,把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强化内控措施,建立健全详实有针对性的内控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患于未然。要特别注意加强复试阶段面试环节的程序设计和内控约束,增强科学性和严密性,减少主观性和随意性,确保复试工作程序公开公正,录取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3.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参与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的专题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保密法》《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市考试院有关文件,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教育实效,真正做到入心入脑,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
4.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开展监督巡查,各二级纪委书记、总支纪检委员要对本培养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免资格、破格复试、初试成绩加分、复试组织、调剂、录取等方面的监管,巡查复试录取现场。加强信息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对发现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