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以及《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接受第三督导组对我校工作的监督指导,对近期要完成的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各党总支(分党委)要认真组织所属党支部开展自查,按照《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启动部署、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和讲党课等环节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通过自查,总结学习教育基本情况,挖掘党支部工作的亮点和先进典型,查找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等。
党支部(分党委)自查工作,由所属党总支负责组织,党支部具体实施。以党总支(分党委)为单位形成所属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的自查报告,于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督查组(校纪委办公室,厚德楼6007)。联系电话:62769372。学校督查组会根据各党总支(分党委)报送的自查报告,进一步开展专项督查。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