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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的工作方案

2016年05月23日 11:31  点击:[]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市委、市委教育工委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学校党委决定启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和《重庆工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重工商大委〔2016〕28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约谈对象

1.副校级领导干部;

2.全校中层干部;

3.各二级单位科级实职干部。

二.约谈方式

约谈以集体约谈与个别约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可以一事一谈,也可以多事一谈。集体约谈原则上以部门为单位,也可根据实际进行部门组合谈话。个别约谈对象由约谈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学校副校级领导干部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约谈;学校中层干部由分管(联系)校领导约谈(对学校中层干部的约谈分工见附件3);科级实职干部由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约谈。学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根据情况约谈人财物等风险较高部门的负责人。

三.约谈主要内容

1.调查了解约谈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包括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围内的各种事项情况。

2.对担任重要职务、承担重要工作任务的干部,处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腐败易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职要求的告诫、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提示,强化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3.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包括执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财经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利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兼职或领取薪酬,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情况,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4.其他需要通过约谈调查了解的情况及其他需要明确的纪律要求。

四.约谈时间

本次约谈工作原则上在2016年6月15日以前完成。对副校级领导干部的约谈,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按要求自行组织实施,约谈结束后将约谈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信息在纪委办备案;对中层干部的约谈,由校领导按照附件3要求,确定约谈对象的具体约谈时间和地点;对科级实职干部的约谈,由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五.约谈报送材料要求

1.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均应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登记表》(附件1、2)。

2.中层干部和科级实职干部应按照约谈内容的要求,提前准备约谈书面材料。

3.中层干部约谈书面材料交所在约谈工作组,由工作组人员汇总,与约谈登记表一起提交;科级实职干部的约谈书面材料,由二级单位汇总,与约谈登记表一起提交。材料递交地点在学校纪委办公室(厚德楼6007室)。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登记表(集体约谈)

2.重庆工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登记表(个别约谈)

3.对中层干部约谈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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