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2022年中秋、国庆临近,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和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认真谋划部署,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主动落实抓作风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认真对照反思,落实通报要求,切实加强节点纠治“四风”工作。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治突出问题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紧盯“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紧盯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重申纪律要求、严明纪律红线。节日期间,严禁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以任何名义使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旅游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落实上级、学校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落实师德师风相关要求,不发表不良言论,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从严信号
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和各党总支要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受理处置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各二级纪委、党总支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并根据指示开展相关工作。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
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如实汇总、统计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于9月13日12:00以前报送中秋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于10月7日12:00以前报送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
联系人:朱遵静;联系电话:62768066;邮箱:jiwei@ctbu.edu.cn。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中秋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2.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中秋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