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有序、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规定要求。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市教委、市考试院及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2.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把复试录取工作纳入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排查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制定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复试录取工作流程,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3.严明纪律规矩。复试命题教师、面试老师不得参加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补习班,不得接受任何有关复试考试内容方面的咨询;严格遵守复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不得公开复试工作人员尤其是面试教师相关信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本次研究生的不得参与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任何人不得接受与复试录取工作有关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严禁替人说情、打招呼,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严禁干扰复试录取工作。
4.加强教育培训。要对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和面试教师进行包含政策、业务、纪律、保密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和面试教师明确相关责任义务,熟悉相关流程,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做到认真负责、遵规守纪。
5.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并监督检查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若发现违规违纪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室报告。
特此通知。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