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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的通知


2023年11月07日 14:40  点击:[]


为提高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开展2023年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学习培训方式

分散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

三、学习培训对象

1.学校纪委委员;

2.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3.二级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

4.学校第四届党委第二轮校内巡察巡察组人员。

三、学习培训安排

(一)分散自学

1.自学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

2.自学内容

1)党的二十大报告

2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防治灯下黑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4)李希同志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5)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

6)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时间拟定2023年11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开展此次学习培训,是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学,积极参加集中培训,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联系人:朱遵静;联系电话:62769372。




                                  纪检监察室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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