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和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落实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认真学习、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精神,结合《重庆工商大学大学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六)》,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以清廉学校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带头移风易俗,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生活情趣,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防治作风问题
要结合元旦、春节和寒假特点,聚焦节点易发多发问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节假日期间,严禁借节假日之机以请客送礼、搞迎来送往相互吃请;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使用公款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酒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绕道旅游;严禁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多头重复要材料填表格、“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严禁酒驾醉驾;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在寒假期间降低工作标准、为师生办事“推闪避绕”;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落实师德师风相关要求,不发表不良言论,不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筑实纪律防线
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各党总支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从严抓好作风建设一贯到底,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各单位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受理处置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各二级纪委、党总支如发现违规违纪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并根据指示开展相关工作。
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如实汇总、统计相关情况,分别于2024年1月2日12:00前报送《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元旦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2024年2月15日12:00前报送《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2024年2月23日12:00前报送《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寒假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联系电话:62769372;邮箱:jiwei@ctbu.edu.cn。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元旦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2.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3.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寒假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元旦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寒假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