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培训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学习培训方式
分散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
三、学习培训对象
学校纪委委员;学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学校各二级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学校巡察干部。
三、学习培训安排
(一)分散自学
1.自学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2.自学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4)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5)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00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二)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集中培训地点:图书馆会议中心一会议室。
四、相关要求
开展此次学习培训,是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学,积极参加集中培训,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联系人:李鸿辉;联系电话:62768066。
纪检监察室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