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朝阳区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原队长刘朝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富鹏公司办公室主任张相钦请托刘朝凯对该公司违规问题免予处罚,并于2016年春节前送给刘朝凯价值2000元购物卡,刘朝凯收受后用于个人消费。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工业大学原校长郭广生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4月,郭广生参与或同意北工大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简称“校两办”)在工大建国饭店超标准接待;2014年以来,在未收到公函情况下违规接待35次。此外,经郭广生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采用虚构会议方式,支付校两办在建国饭店欠款。郭广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